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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11月6日消息,11月4日,上交所对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皜传感”)科创板IPO项目违规行为开出罚单。据上交所网站信息,因申报IPO时未披露股份代持等相关情况,明皜传感及实控人吴念博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及两名保荐代表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和两名签字律师也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被予以监管警示。
据上交所指出,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吴念博存在违规行为。明皜传感股东苏州通博在报告期前存在若干自然人委托吴念博代为持有苏州通博股权的情形。前述股权代持相关事项申报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对此,上交所对发行人及实控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招股书显示,明皜传感是一家从事MEMS传感器研发、设计和销售的芯片设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物联网领域以及车载应用领域,募资金额为6.2亿元。背后股东包括比亚迪(002594.SZ)以及小米集团(01810.HK)旗下的小米长江等。
因上述事项,负责明皜传感IPO项目的两家中介机构也受到了处罚。其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作为保荐机构,未能对明皜传感项目股权清晰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及审慎核查报告,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李佳蔚、佀化昌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对此则负有直接责任。最终,保荐机构及两位人员均被予以监管警示。同时,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及指定的签字律师同样被采取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明皜传感、吴念博曾在向监管提出异议时表示,申报前已向中介机构告知委托持股事项,并在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报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还称后续在审核阶段积极配合,经问询函要求后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不存在隐瞒委托持股事项的主观故意。但经上交所核查,发行人未完整披露可能影响股东权属判断的相关信息,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补充披露。
资料显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为东方证券(600958.SH)全资子公司,也称“东方证券投行”。2024年第三季度,东方证券业绩增长较为显著,实现营业收入55.08亿元,同比增长10.16%;归母净利润11.91亿元,同比增长24.58%。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杨程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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